政协委员对统筹城乡发展的七点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具有重大意义。政协委员对此提出七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政府一是在组建成立各级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人员,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与小康办合并建立常设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二是实行部门包抓负责制,签订包抓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逐级夯实工作责任,促使试点工作高效推进;三是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月报工作机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难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城乡统筹发展工作有效顺利推进。 二、坚持规划引领。建议政府按照集约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协作发展的原则,尽快高标准编制完成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试点规划,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近远期实施项目,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促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严格依规实施。 三、发展支柱产业。生产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建议政府强力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建设,推进工业园区率先发展,推进工业产业升级转型,使其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撑;坚持农业板块化推进不动摇,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动摇,农产品品牌化经营不动摇,力争地方特色农产品跻身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做亮农业品牌;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商贸三产,积极培育新兴业态,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 四、引导多元投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难点是资金的投入。建议政府引导和依靠社会资金为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拓展发展的空间和基础;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三是尽快要建立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机构,解决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问题;四是对农户的贷款需求,采用联户联保形式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以此推动城乡一体化健康较快发展。 五、优化土地配置。建议政府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对统筹城乡发展规划范围内闲置的国有、集体土地,进行清理,通过收购、置换、转用等方式,优化盘活土地,增加建设用地。同时对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中,剩余出来的宅居地,首先改造成耕地,然后按照土地占补平衡的原则,按规划置换出部分建设发展用地,重点解决统筹城乡发展用地问题,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城镇化进程。 六、解决突出问题。建议政府针对当前统筹城乡发展中遇到的建设资金不足、建设用地亟待审批、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土地流转、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矛盾化解、宅基地附着物补偿等)等问题,召开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协调办公会,研究解决对策,议定工作举措,确保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顺畅进行。 七、确保群众利益。农民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主体。建议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土地效益;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技术投入力度,引导农民盘活集体资金和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解决好农民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民进城进镇就业、建房、发展多种经营的,政府给予引导性的适当补助,进一步扩大农村医保和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他们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增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