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快金融业发展工作的四点建议
发布:2016-08-0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630 

对加快金融业发展工作的四点建议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和支撑作用。据县区政、银、企座谈会了解发现,我市金融业发展工作存在金融机构数量偏少、金融服务创新不足、金融体系不够健全、金融环境发展欠佳等问题。为此,政协委员对我市加快金融业发展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深化金融综合改革。建议在做活做强现有金融机构的同时,积极引进新的更多的商业银行来我市开展业务,大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壮大我市金融实力,增大新增存款用于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比例,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建议广大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增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和金融服务自助机具,积极开发各类支农支小金融服务工具或产品,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放宽贷款准入限制,扩大担保抵押范围,简化信贷审批流程,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把握信贷节奏,在推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大自身业务,增强自身实力。  三、健全金融中介体系。建议积极规范发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信用担保、评估评级、保险经纪和评估公司等信用中介机构,建立完善中介业务监测体系,规范中介市场和中介经营主体行为,引导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中介服务,使林权抵押、订单贷款等优质项目得到银行的支持,切实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议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大力培育诚实守信意识,公开、公正、公平评定信用企业、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积极推行“贷款必先授信,授信必先评级”的现代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依法加大对破坏信用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金融业稳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甚至全国最具投资与融资吸引力的金融生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