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保证垃圾分类实效
发布:2023-03-15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67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长,垃圾处理已然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垃圾分类投放的理念逐渐树立,分类垃圾桶也常见于街头巷尾,但由于不少地方并没有真正做到垃圾储运分类和末端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导致在收运处理环节仍是“先分后混”:前端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实现分类,但中端储运和末端处理环节仍是混在一起,收集处理存在“一车收之”“一埋了之”“一烧了之”的现象。这种垃圾处理“一锅乱炖”的现象既影响城市垃圾处理效果,又挫伤了群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与垃圾分类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初衷背道而驰。  

为此,建议:

一、加快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分类顶层设计,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生活垃圾末端分拣和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倒逼中端分类运输与源头分类投放更加规范。

二、合理配置收集运输设施。在公共场所、居民区和其他合适的地方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注明分类原则,便于公众理解和配合分类;建立大件旧货如电器、家具以及电池等有毒垃圾的专门收集点,针对不同分类垃圾配置专门清运车辆及配套设备进行专车专运,分类运输,避免“先分后混”而造成“二次污染”。

三、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整合社区、物业、业委会、专业公司、志愿者等多方力量,通过设置垃圾类别图标、分发宣传彩页、组织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分类投放指导,逐步固化分类意识,进一步浓厚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促进垃圾分类源头准确投放。

四、加大垃圾分类管理扶持力度。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制定扶持垃圾分类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减税、放宽落地条件等措施,招引、鼓励企业参与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逐步培育形成垃圾分类产业链,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市场化运作;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单位进行监督执法,对“混收混运”企业进行处罚,以法治手段助推垃圾分类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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