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为此,政协委员建议: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服务 “三农”工作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 一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实际需求,反映广大家长和儿童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提供决策服务。二要注重正面宣传。要采取多种措施,宣传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典型,宣传务工和教育孩子两不误优秀家长的好做法,宣传农村留守儿童自强不息的精神。通过宣传,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使外出的家长更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使在家的孩子能得到更多的亲情、关爱和保护,努力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建设服务阵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或吸引民间资金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发挥农村中小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及家长联系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谈心交心、心理咨询等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让这些远离父母的孩子真正感受到“有人爱、有人护、有人帮”,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四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围绕农村留守儿童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整合资源,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共同指导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涉及领域广,是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无法独立承担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关心、爱护、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的强大合力。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进行教育指导,帮助引导其重视对子女的教育,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确教育的职责和监护人的责任,增进孩子与家长的联系与交流。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的教育进行专门部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完善,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公安、司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畅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渠道,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工委要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团委要宣传普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争取项目资金,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捐赠筹资、爱心帮扶等活动,集聚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使党和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真正进入孩子们的家庭,落实到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