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
发布:2022-03-3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26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学校因人员密集、学生防范意识不强等原因,在疫情防控期许多疫情发生地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不停止线下教学,让学生在家上网课。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专家制定并持续修订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其中强调了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校园传染病预防和应急能力。但各地,特别是我省欠发达的市县镇村学校缺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导致此项工作难以有效落实,为学校领域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防控留下隐患。

 

     为此,建议各地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中的规定,即“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协调编制部门根据实际,在统筹考虑学校教师编制的基础上,对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进行单列设置;协调人社、卫生部门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专项招聘、人事调动等形式配齐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尽可能的由所在镇(村)卫生院(室)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兼职;确因距离太远、人员紧缺等不能由镇(村)卫生院(室)医务人员兼职的,应通过临时聘用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或由经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担任。同时,进一步明确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程序,加大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探索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医疗从业人员加入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