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城同创”工作中,委员们发现,居民占用消防通道、楼道等公共空间,私自拉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既影响小区环境、城市形象,又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极易漏电起火引发火灾火情。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助力车)火灾1.8万起,同比去年上升23.4%。
“飞线充电”固然与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认识不足有关,但据调查发现,在部分小区,“飞线充电”也是无奈之举,由于部分老旧小区缺乏充电桩配套,而在部分新建小区,虽配有充电桩但管理不善、收费不合理、后期维护不到位,导致充电不便,居民为了充电只能“各显神通”,空中飞线、私拉乱接甚至把电池拆下来拿回家充电都屡见不鲜,这就造成了更严重安全问题。治理“飞线充电”,从充电源头上解决“一线”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已成为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事情。
为此建议:一是合理布局,配套规范充电设施。住建部门及时出台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将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配套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作为建设工程审批项目,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由物业部门负责,摸清底数,分步实施,在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增建或改建电动车充电区域,也可以选择小区分布较多的公共场所,建设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群众充电需求。同时要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建,对老旧小区、农村小区可结合改造提升的时机,把电动车的充电桩建设一并列入改造计划,从根源上杜绝“充电乱象”。二是落实责任,加强充电设施管理。发改、能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已建成充电设施的管护责任,督促做好设施的定期维护。对于社区自行采购的充电桩,可以实行居民自治,由业委会负责管理,所得收益归小区居民用于补贴成本和后期维护,以降低充电成本。对与充电桩企业合作共建的,充电桩企业要负起责任,保证设施安全、实时可用。充电设施要采用扫描二维码或者刷卡支付等多种方式,方便不同年龄人群便捷使用,同时可采取“居民支付+政府补贴”的方式,降低居民充电成本,让惠民设施切实发挥作用,发挥“惠民”效果。三是宣查并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住建、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广泛开展安全意识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公共场所播放警示教育片、短信推送、喇叭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要常态性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联合执法,对各居民小区内违规停放以及私拉电线充电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凤翔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