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区政协召开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区政协主席蒲仪明,副主席王红玲、王磊,秘书长王乖勋,各专委会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选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区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凤翔分局、教育体育局等15个部门单位负责人向45名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颁发了聘书;派驻单位、民主监督员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区政协主席蒲仪明作了讲话。
区政协主席蒲仪明在讲话中指出,委派民主监督员是新一届区政协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对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探索,也是区政协协助区委、区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的有力举措。他强调,一要明确监督是职责,认真履职。充分认识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聚焦民主监督员十大主要职责,坚持五条原则,在“会”监督上下功夫,在“敢”监督上做文章,认真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民主监督,做到监督而不监管,建言而不包办,帮忙而不添乱。二要明确监督是支持,积极配合。被监督单位要紧密互动,积极回应,虚怀纳谏,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三要明确监督是动力,注重实效。区政协办、社法委要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建档等工作,定期召开民主监督工作汇报会和经验交流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使民主监督工作成效真正转化为被监督单位工作开展、作风转变、效能提升的巨大“动能”,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动力、凝聚合力。 (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