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政 治 决 议
(2023年1月9日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7日至9日在凤翔区召开。
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凤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区委书记王宏强、区长彭世忠等领导出席会议。区委书记王宏强在开幕大会上作了讲话。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参加界别小组讨论、听取委员意见建议、与委员共商凤翔高质量发展大计。会议审议批准了区政协主席蒲仪明代表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副主席王红玲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委员们以视频方式列席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长彭世忠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财政预算等报告,并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展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使命担当。会议组织周密,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取得圆满成功,是一次发扬民主、集中智慧、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大会。
会议认为,区委书记王宏强在开幕会上的讲话通报了全区一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区政协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从“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党的领导主心骨;紧扣中心大局,唱响同频共振协奏曲;践行为民宗旨,争当人民群众贴心人;发挥独特优势,画好团结民主同心圆;聚焦自身建设,展现担当作为好形象”五个方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委员们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一致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王宏强书记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倾力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尽责,在助推凤翔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用履责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更好地贡献“政协力量”、展现“政协担当”、彰显“政协作为”。
会议认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是凤翔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融入主城区、争当发展排头兵”奋斗目标,深入实施“五大战略”、高标准建设“一区四城”,全力以赴稳经济、战疫情,保民生、护稳定,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展现新气象。委员们对区政府一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谋划未来思路清晰,部署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是一份有政治高度、有实践深度、有民生温度,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攻坚克难、团结奋进的好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践行政治组织使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彰显委员责任担当,凝聚各界思想共识,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为推动凤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2023年是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凤翔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的关键之年。区政协常委会要在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一二五五”思路目标,聚力实现“五大新突破”,不断铸牢履职之魂,深学笃行中共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协党建水平,在坚定政治方向上体现政协站位;恪守履职之责,唱好调查研究“重头戏”,架好协商议政“连心桥”,用好民主监督“话语权”,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扛起政协担当;紧扣履职之要,聚焦奋斗目标、做到引之有效,增进最大共识、做到聚之有方,延伸团结半径、做到联之有力,在凝聚各界共识上体现政协作为;激发履职之力,强化政协平台功能建设,强化委员联系服务群众,强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践行人民民主上展现政协优势;矢志履职之效,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机关建设,增强系统整体效能,在锻造过硬本领上彰显政协新风貌,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始终与时代脉搏共振、与凤翔发展同行、与党政工作同拍、与人民利益同向,以实际行动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为加快融入主城区,争当发展排头兵,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凤翔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3年1月9日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蒲仪明同志代表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
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王红玲同志代表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