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发布:2024-01-18 来源:  作者:  浏览量:5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政 治 决 议

 

(2024年1月11日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至11日在城区召开。

 

         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一届八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区委书记王宏强、区长彭世忠等领导出席会议。区委书记王宏强在开幕会上作了讲话。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同志参加界别小组讨论,听取委员建议,共商发展大计。会议审议批准了区政协主席蒲仪明代表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副主席王红玲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委员们列席了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长彭世忠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并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社会实事,深入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使命担当。会议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是一次高举旗帜、发扬民主、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区委书记王宏强在开幕会上的讲话通报了全区一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区政协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从“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努力担当敢于作为;认真践行为民宗旨,不断厚植人民情怀;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展现良好作风形象”四个方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委员们一致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区委王宏强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扎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政协工作实践中去,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会议认为,202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融入主城区、争当发展排头兵”奋斗目标,以“三个年”活动为抓手,聚力在项目建设、城市提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民生改善上实现新突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承压运行中呈现稳中提质态势。委员们对区政府一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客观全面说成绩,站位高远谋全局,处处彰显为民情怀,句句提振发展信心,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一份思路清晰、求真务实、凝神提气的好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政协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紧扣中心履职尽责,聚焦主业奋发有为,不断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区政协常委会要在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一二五五”思路目标,纵深推进“五大战略”,高标准建设“一区四城”,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扎实推动“六个大提升”,协商议政,凝聚共识。要聚力政治引领,以坚如磐石的信念,守初心、强根基;要聚力中心大局,以勇立潮头的志向,强担当、善作为;要聚力主责主业,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扬优势、创特色;要聚力为民履职,以枝叶关情的襟怀,察民情、惠民生;要聚力凝聚共识,以海纳百川的胸襟,促团结、强合力;要聚力自身建设,以滴水穿石的韧劲,提质效、增活力。

 

        会议号召,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和衷共济、务实拼搏,大道同心、砥砺前行,为加快融入主城区,争当发展排头兵,奋力推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的凤翔实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4年1月11日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蒲仪明同志代表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

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11日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红玲同志代表政协宝鸡市凤翔区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